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檢送109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

一、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照旨揭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請參閱實施計畫)依限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學業優秀獎學金:

1、本署所轄學校:第一學期請於1091015日前、第二學期請於110331日前,將申請資料造冊函送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

2、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轉知所屬學校提出申請,並經審查依核配之名額,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造冊,109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案請於1091015日前,108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0331日前函送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

()才藝優秀獎學金:

1、本署所轄學校:於110415日前彙整造冊函送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

2、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轉知所屬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學校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查,送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後,於110415日前函送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

二、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圖書館,聯絡電話: 06-3910772,分機191